【東奧小編】雖然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還未公布,不過感覺考得不好的考生也該開始準備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了。東奧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審計》:溝通的過程。
1.必須書面溝通的情況
(1)對于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如果根據職業判斷認為采用口頭形式溝通不適當,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書面形式與治理層溝通。
(2)對于審計準則要求的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注冊會計師也應當以書面形式與治理層溝通。
對于其他事項,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溝通。書面溝通可能包括向治理層提供審計業務約定書。
2.溝通的時間
(1)對于計劃事項的溝通,通常在審計業務的早期進行,如系首次接受委托,溝通可以隨同對業務約定條款的協商一并進行;
(2)對于審計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如果治理層能夠協助注冊會計師克服這些困難,或者這些困難可能導致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應盡快予以溝通;
如果識別出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注冊會計師可能在進行書面溝通前,盡快向治理層口頭溝通;
無論何時(如承接一項非審計服務和在總結性討論中)就獨立性的不利影響和相關防范措施作出了重要判斷,就獨立性進行溝通都可能是適當的;
(3)當同時審計通用目的和特殊目的財務報表時,注冊會計師協調溝通的時間可能是適當的。
3.溝通過程的充分性
(1)注冊會計師不需要設計專門程序以支持其對與治理層之間的雙向溝通的評價。這種評價可以建立在為其他目的而實施的審計程序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的基礎上。
(2)如果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之間的雙向溝通不充分,并且這種情況得不到解決,注冊會計師應采取下列主要措施:根據范圍受到限制發表非無保意見;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詢法律意見;與第三方(如監管機構)、被審計單位外部的治理結構中擁有更高權力的組織或人員(如企業的業主、股東大會中的股東)或對公共部門負責的政府部門進行溝通;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解除業務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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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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