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銷項稅額_CPA稅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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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銷項稅額
(一)銷項稅額的計算
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稅率
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
(二)銷售額的界定
1.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優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特殊方式 | 銷售額的確定 |
采取折扣方式銷售 | ①折扣銷售(商業折扣):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提示】折扣銷售僅限于貨物價格的折扣,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實物折扣的,該實物金額不能從貨物銷售額中減除,且該實物應按“視同銷售”中的贈送他人計算征收增值稅 ②銷售折扣(現金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提示】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的增值稅稅務處理有不同的規定,不能混淆 ③銷售折讓:以折讓后的貨款為銷售額 |
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 | ①一般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減除舊貨收購價格 ②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到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稅 |
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 | 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能扣除還本支出 |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 | ①雙方以各自發出的應稅銷售行為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 ②雙方是否能抵扣進項稅額還要看能否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合法票據、是否用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 |
貸款服務 | 貸款服務,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托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
3.按差額確定銷售額
情形 | 銷售額的確定 |
金融商品轉讓 | (1)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
經紀代理服務 |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航空運輸企業 | 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
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 | 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
旅游服務 | 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
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 |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包括土地受讓人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 |
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新增) | (1)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置抵債不動產,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取得該抵債不動產時的作價為銷售額,適用9%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按照該規定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抵債不動產的作價,應當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 (3)選擇該辦法計算銷售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抵債不動產時,抵債不動產作價的部分不得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4.視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或者視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在計算增值稅時,銷售額要按照如下規定的順序來確定: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發生同類應稅銷售行為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發生同類應稅銷售行為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非應稅消費品此項為0)
5.銷售額是否含稅的界定
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以下情況是含稅的:
(1)商業企業零售價為含稅價;
(2)普通發票(如出租車小票)上注明的銷售額是含稅價;增值稅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3)價外費用一般為含增值稅收入;
(4)需要并入銷售額一并納稅的包裝物押金為含增值稅收入。
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以下情況是不含稅的:
(1)題中明確說明是不含稅的;
(2)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4)海關專用繳款書上面的金額;
(5)完稅憑證上面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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