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哪些行為視同銷售
精選回答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常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企業所得稅定義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企業的各項收入所得征收的稅。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即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人總額,減除不征稅收人、免稅收人、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
1、直接計算法
(1)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計算法,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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