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的規定有哪些
精選回答
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的規定
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
一、納稅地點:房地產所在地(指房地產的坐落地)
二、納稅申報
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合同資料:房屋及建筑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1.確定不含增值稅收入總額
2.確定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額
4.計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5.按照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系數
6.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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