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開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大家可以根據報考科目合理安排備考時間。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東奧小編根據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祝大家備考愉快!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投資所得。
(1)股息
股息即為公司所作的利潤分配,股息支付不僅包括每年股東會議所決定的利潤分配,也包括其他貨幣或具有貨幣價值的收益分配,如紅股、紅利、清算收入以及變相利潤分配。股息還包括締約國按防止資本弱化的規定調整為股息的“利息”。
核心考點: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即股息可以在取得者所在一方(即居民國)征稅,但這種征稅權并不是獨占的。這一規定為股息的來源國保留了征稅權。但是,這種征稅權受到限制。即來源國僅能就股息征收一定比例的稅收。
(2)利息
“利息”一語是指從各種債權取得的所得,不論其有無抵押擔保或者是否有權分享債務人的利潤;特別是從公債、債券或者信用債券取得的所得,包括其溢價和獎金。由于延期支付的罰款,不應視為本條所規定的利息。
核心考點: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居民國對本國居民取得的來自締約國另一方的利息擁有征稅權,但這種征稅權并不是獨占的。
利息來源國對利息也有征稅的權利,但對征稅權的行使進行了限制,即設定了最高稅率,且限制稅率與受益所有人自身性質有關,受益所有人為銀行或金融機構的情況下,利息的征稅稅率為7%;其他情況下利息的征稅稅率為10%。
(3)特許權使用費
是指使用或有權使用文學、藝術或科學著作,包括電影影片、無線電或電視廣播使用的膠片、磁帶的版權,任何計算機軟件,專利、商標、設計或模型,圖紙、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也包括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科學設備或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情報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
這一定義既包括了在有許可的情況下支付的款項,也包括因侵權支付的賠償款。
2016已經毫不猶豫的來了,注會就在不久之后,東奧會計在線祝大家都能輕松過關!
責任編輯:子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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