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一步步接近我們,為了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順利通過考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稅法》: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制度。
知識點: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制度
(一)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制度
關注3和5。
(二)延期繳納稅款制度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特殊困難的主要內容: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時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人提出書面申請。
2.稅款的延期繳納。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方為有效。
3.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同一筆稅款不得滾動審批。
(三)稅收滯納金征收制度(掌握)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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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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