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2—— 基本應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簡單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第二節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的內容。
計算題易考點: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
【解釋】實質上,承包工程作業也屬于提供勞務的一種特定形式,但由于其實施和管理的特殊性而單獨列示。
①該管理辦法只適用于非居民納稅人(包括非居民企業、非居民個人)。
②本辦法只適用于非居民從事的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活動兩大方面。
承包工程作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修繕、裝飾、勘探及其他工程作業。提供勞務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咨詢經紀、設計、文化體育、技術服務、教育培訓、旅游、娛樂及其他勞務活動。
③本辦法只適用于所稱非居民從事的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事項管理。涉及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收的管理,應依照其他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核心】非居民在我國境內從事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時,如果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營改增”的現代服務業服務的,應依法繳納增值稅,其他勞務則應依法繳納營業稅。按照現行規定,非居民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適用3%的建筑業營業稅稅率。
(一)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第10章已詳述)
(1)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2)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3)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營業稅稅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二)其他稅種
1.按現行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境外單位在境內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屬于增值稅應稅勞務或應稅服務范圍,且在境內設有經營機構的,應當按照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者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并自行申報繳納增值稅。
如果境外單位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則以其境內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則以購買方或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歸納提示】增值稅的分類處理:
第一類,在境內設有機構的:
①機構納稅;②用稅率或征收率計稅。
第二類,在境內未設機構的:
①代理人扣繳稅款;②沒有代理人的,購買方或接受方扣繳稅款;③用稅率計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2.按現行營業稅的相關規定,境外單位在境內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且在境內設有經營機構的,應當按照規定計算并自行申報繳納營業稅。如果境外單位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則以其境內代理人為營業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則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營業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歸納提示】納稅與扣繳的規定與增值稅的基本處理一致,只是扣稅公式有差別。
3.非居民企業或扣繳義務人在計算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同時還需要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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