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資的會計處理_202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搶學
在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考試中,“追加投資的會計處理”是一個極其重要且復雜的知識點,它直接關系到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反映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此知識點涉及母公司購買子公司股權的會計處理、一攬子交易的判斷與處理、資本公積與實收資本的調整等重要考點。備考時,需深入理解各種追加投資形式的會計處理原則,特別注意資本公積與實收資本的調整規則,確保準確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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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投資的會計處理
(一)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
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擁有的子公司股權的,在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其自子公司少數股東處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應以購買日或合并日所確定的凈資產價值開始持續計算的金額反映,因購買少數股權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并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資本公積【點撥】(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點撥
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屬于權益性交易。因控制權未發生改變,商譽金額只反映原投資部分,新增持股比例部分在合并財務報表中不確認商譽。
(二)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資方實施控制
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在合并財務報表上,首先,應結合分步交易的各個步驟的協議條款,以及各個步驟中所分別取得的股權比例、取得對象、取得方式、取得時點及取得對價等信息來判斷分步交易是否屬于“一攬子交易”。
各項交易的條款、條件以及經濟影響符合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的,通常應將多次交易事項作為“一攬子交易”進行會計處理:①這些交易是同時或者在考慮了彼此影響的情況下訂立的;②這些交易整體才能達成一項完整的商業結果;③一項交易的發生取決于至少一項其他交易的發生;④一項交易單獨看是不經濟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慮時是經濟的。
如果分步取得對子公司股權投資直至取得控制權的各項交易屬于“一攬子交易”,應當將各項交易作為一項取得子公司控制權的交易進行會計處理。
如果不屬于“一攬子交易”,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會計處理如下:
1.個別財務報表
(1)購買日初始投資成本=購買日之前所持被購買方的股權投資于購買日的賬面價值【點撥】(如原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即為購買日公允價值)+購買日新增投資成本
點撥
個別報表層面不認為已處置原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否則違背歷史成本計量屬性。
(2)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因采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處置該項投資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確認的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應當在處置該項投資時,轉入處置當期投資收益。
(3)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的,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時轉入留存收益。
2.合并財務報表
(1)購買方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按照該股權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2)合并成本=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于購買日的公允價值【點撥】+購買日新購入股權所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
點撥
若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購買日的初始投資成本與合并成本不一致。
(3)比較購買日合并成本與享有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購買日應予確認的商譽,或者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用留存收益代替)的金額。
(4)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購買日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即轉入投資收益或留存收益);對于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被購買方的股權涉及權益法核算下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應當轉為購買日所屬當期損益(投資收益)【點撥】。
點撥
合并報表層面認為已處置原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提示
購買方以一攬子交易方式分步取得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權,雙方協議約定,若購買方最終未取得控制權,一攬子交易將整體撤銷,并返還購買方已支付價款。這種情況下,購買方應按照相關規定恰當確定購買日和企業合并成本,在取得控制權時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控制權之前已支付的款項應作為預付投資款項處理。
(三)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
對于分步實現的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視同參與合并的各方在最終控制方開始控制時即以目前的狀態存在進行調整,在編制比較報表時,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處于最終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時點開始,將被合并方的有關資產、負債并入合并方合并財務報表的比較報表中,并將合并而增加的凈資產在比較報表中調整所有者權益項下的相關項目。
為避免對被合并方凈資產的價值進行重復計算,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權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在取得原股權之日與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處于同一方最終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間已確認有關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其他凈資產變動,應分別沖減比較報表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或當期損益。
知識點來源:第二十七章 合并財務報表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4年《會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