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資產的初始計量_24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備考逐漸邁向強化階段,考生們開始轉換備考策略,投入到了題海戰術當中。以下整理了第十四章租賃的知識點使用權資產的初始計量的相關內容,考生們在強化練習前,可以使用本文內容回顧所學考點,激活記憶,強化鞏固!
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的第十四章為租賃,是會計科目教材中非常重要的章節,在歷年考試中考查的分值很高。其中包含諸多重要知識點,尤其是承租人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曾多次以主觀題的形式出現在近年的試卷中!東奧根據輕一老師的授課講義整理匯總了會計科目的各章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十四章:租賃
第二節: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知 識 點】
使用權資產的初始計量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在租賃期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額(扣除已享受的租賃激勵)+初始直接費用+復原成本(現值)。
使用權資產,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按照成本對使用權資產進行初始計量。該成本包括下列四項:
項目 | 會計處理 |
(1)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 | 借: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 |
(2)在租賃期開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賃付款額;存在租賃激勵的,應扣除已享受的租賃激勵相關金額 | 借:使用權資產 貸:銀行存款、預付賬款 |
(3)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 | 借:使用權資產 貸:銀行存款 |
(4)承租人為拆卸及移除租賃資產、復原租賃資產所在場地或將租賃資產恢復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態預計將發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屬于為生產存貨而發生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 借:使用權資產 貸:預計負債【點撥】(按預計將發生的為拆卸及移除租賃資產、復原租賃資產所在場地或將租賃資產恢復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態等成本的現值) |
點撥:
因這部分成本發生在租賃期滿時,所以應按其現值確認使用權資產成本。
提示:
(1)關于上表中第(4)項成本,承租人有可能在租賃期開始日就承擔了上述成本的支付義務,也可能在特定期間內因使用標的資產而承擔了相關義務。承租人應在其有義務承擔上述成本時,將這些成本確認為使用權資產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由于在特定期間內將使用權資產用于生產存貨而發生的上述成本,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進行會計處理。承租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對上述成本的支付義務進行確認和計量;
(2)承租人發生的租賃資產改良支出不屬于使用權資產,應當記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3)在某些情況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賃期開始前就發生了與標的資產相關的經濟業務或事項。例如:租賃合同雙方經協商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標的資產需經建造或重新設計后方可供承租人使用;根據合同條款與條件,承租人需支付與資產建造或設計相關的成本。承租人如發生與標的資產建造或設計相關的成本【點撥】,應適用其他相關準則(如《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點撥:
與標的資產建造或設計相關的成本不包括承租人為獲取標的資產使用權而支付的款項,此類款項無論在何時支付,均屬于租賃付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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