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會計重要知識點:負債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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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資產業務
【所屬章節】
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第二節 政府單位特定業務的會計核算
【知識點】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
單位負債主要包括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等。
(一)應繳財政款
單位應繳財政款是指單位取得或應收的按照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包括應繳國庫的款項和應繳財政專戶的款項。為核算應繳財政的各類款項,單位應當設置“應繳財政款”科目。單位按照國家稅法等有關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通過“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取得或應收按照規定應繳財政的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應繳財政款
單位上繳應繳財政的款項時
借:應繳財政款(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由于應繳財政的款項不屬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因此不進行預算會計處理。
(二)應付職工薪酬
單位的應付職工薪酬是指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含長期聘用人員)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社會保險費(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基本醫療保險費等)、住房公積金等。
業務事項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計算確認當期 應付職工薪酬 | 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應由在建工程、加工物 品、自行研發無形資產 負擔的職工薪酬 | 借: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以外的經營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 | 借:經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從職工薪 酬中代扣 各種款項 |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 |
代扣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 —— | |
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房租等費用 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等 | —— | |
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 酬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按照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支付的其他款項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等 |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張志鳳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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