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交易價格-2021年CPA《會計》重要知識點
人生目標確定容易實現難,但如果不去行動,那么連實現的可能也不會有。備考2021年注冊會計師,一定要少說多做,及時鞏固所學知識。戳我查看《會計》重要知識點匯總
【內容導航】
確定交易價格
【所屬章節】
第十七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第一節 收入
【知識點】確定交易價格
確定交易價格
一、確定交易價格
企業應當按照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計量收入。
交易價格是指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預期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
企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以及企業預期將退還給客戶的款項,應當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不計入交易價格。
交易價格內容如下圖所示:
1.可變對價
企業與客戶的合同中約定的對價金額可能會因折扣、價格折讓、返利、退款、獎勵積分、激勵措施、業績獎金、索賠等因素而變化。此外,根據一項或多項或有事項的發生而收取不同對價金額的合同,也屬于可變對價的情形。
(1)可變對價最佳估計數的確定
企業應當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可變對價的最佳估計數。
(2)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的限制
企業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發生金額確定可變對價金額之后,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還應該滿足限制條件,即包含可變對價的交易價格,應當不超過在相關不確定性消除時,累計已確認的收入極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轉回的金額。
需要說明的是,將可變對價計入交易價格的限制條件不適用于企業向客戶授予知識產權許可并約定按客戶實際銷售或使用情況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情況。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重新估計應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包括重新評估將估計的可變對價計入交易價格是否受到限制,以如實反映報告期末存在的情況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情況變化。
2.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資成分
3.非現金對價
客戶支付非現金對價的,企業應當按照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確定交易價格。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不能合理估計的,企業應當參照其承諾向客戶轉讓商品的單獨售價間接確定交易價格。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因對價形式以外的原因而發生變動的,應當作為可變對價,按照與計入交易價格的可變對價金額的限制條件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合同開始日后,非現金對價的公允價值因對價形式而發生變動的,該變動金額不應計入交易價格。
4.應付客戶對價
● ● ●
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中,這句話放在任何時刻都是對的。既然決心報考2021年《會計》科目,就一定要堅持到底,遇到不解的問題,可以聽聽東奧名師張志鳳老師的精品課程哦!
《會計》主講名師:張志鳳 名師介紹:留美學者、教授,中國會計學會高等工科院校分會常務理事。擁有二十幾年財會教學經驗,是會計教學界領軍級人物。編著的“輕松過關”系列圖書暢銷20余年。 授課特點:語言洗煉、畫龍點睛。能用“簡單”例子和“經典”總結將“復雜”問題理清楚、講明白。例題精煉、解析精要、命中率高。 |
|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