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綜合題易考點:留存收益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會計》科目的選擇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會計》綜合題易考點:留存收益。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章所有者權益第四節留存收益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留存收益
一、盈余公積
(一)盈余公積的有關規定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提取的盈余公積。
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派送新股等。
(二)盈余公積的確認和計量
1.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任意盈余公積
外商投資企業按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也作為盈余公積核算。但其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則作為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貸:盈余公積——儲備基金
——企業發展基金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盈余公積的用途
(1)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3)用盈余公積派送新股:
借:盈余公積
貸:股本
二、未分配利潤
(一)分配股利或利潤的會計處理
1.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貸:應付股利
2.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股票股利: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二)期末結轉的會計處理
(三)彌補虧損的會計處理
企業以當年實現的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不需要進行專門的會計處理。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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