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會計考點解讀:幾句話備考—存貨的確認和始計量
引言:為了針對不同基礎的考生備考注會,開設了“幾句話備考注會”系列,該系列共有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重要的考點濃縮成幾句話,有助于沖刺階段考生高效率復習該專題,第二部分為知識點解讀,有助于注冊會計師考生理解掌握,第三部分為分錄公式歸納,為有需要考生提供方便。
第一部分 重要的幾句話
1、代制品、代修品屬于存貨,受托代銷商品不屬于存貨。
2、存貨因自然災害而造成毀損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的盤盈以及非自然原因的盤虧計入管理費用,材料驗收發票未到,需暫估入賬。
3、外購存貨成本,包括買價、不可抵扣相關稅費以及相關費用。其中倉儲費用僅包括為達到標準質量,而必須發生的倉儲費用。
第二部分 重要知識點解讀
存貨,屬于資產類項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余額在借方。存貨是日常經營活動中以備出售的產品,其包括原材料、物資采購、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庫存商品、存貨跌價準備、生產成本等。
其中,工程物資因為用于在建工程,不屬于存貨。房地產開發企業因為主營房地產銷售,故商品房屬于存貨。企業為其他企業的代制品、代修品而發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屬于本企業的存貨,但受托代銷商品其所有權歸屬于委托方,故不屬于本企業的存貨。
當然,確認存貨也要滿足一般資產確認條件,即存貨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存貨的成本能可靠計量,所以發霉、變質的不具有價值的材料不能確認為存貨,盤虧的存貨也不能確認為存貨。
在報告日,盤虧的存貨還在“待處理財產損益”,因不符合資產定義,所以,應先入賬,若以后處理與入賬不符的,再做調整。批準后若有過失人賠償,轉至其他應收款;若還有剩余存貨價值,轉至原材料等;若是天災等非日常損失計入到營業外支出;若是一般經營損失或無法查明原因,轉至管理費用。而無法查明原因的盤盈存貨,批準后按照重置成本入賬相應沖減管理費用。
另外,期末采購原材料已入庫但發票暫無收到,應暫估入賬,下期期初在反方向沖回。
若是外購的存貨,其存貨的入賬價值包括購買價款、不可抵扣的增值稅等相關稅費以及采購過程中直接相關費用,包括運費、裝卸費等。一般包括存貨的倉儲費用,但是在生產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產階段所必需的倉儲費用應計入存貨成本。例如酒類產品生產企業為使生產的酒達到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而必須發生的倉儲費用。
若是其他方式取得存貨的,例如投資者投資、他人捐贈,均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接著,外購來的存貨要么本企業加工生產、要么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生產,若本企業加工生產,通過“生產成本”進行核算,完工后轉為“庫存商品”。若是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生產, 通過“委托加工物資”進行核算。若涉及消費稅,如果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或者收回后用于非消費稅項目,將消費稅計入到“委托加工物資”。如果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或者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收回后按用途轉為“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第三部分 相關的會計分錄
1、外購存貨
借:原材料 (買價+運費+不可抵扣的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可抵扣的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本企業加工原材料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原材料投產)
應付職工薪酬 (人工費)
制造費用 (間接費分配到生產成本)
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支付的直接費用)
3、委托外單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成本 (原材料轉入到外單位)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成本 (支付加工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成本
4、如果涉及消費稅的情況
(1)若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或者收回后用于非消費稅項目。
借:委托加工成本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