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會計考點解讀:《政府補助》新舊準則四點主要變化
2017年5月,財政部頒布了修訂的政府補助準則。與2006年頒布的政府補助準則相比,新準則存在一系列變化。2017年中級會計實務教材未收錄新準則相關變化。而在2017年注冊會計師會計教材中,收錄了新準則的相關變化。后續注會考試,可能有些差錯更正的題目按照原有準則的做法進行處理,這種情況就需要按照新準則的做法進行差錯更正。
新準則的主要變化第一點在于,新準則明確了需要區別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對價的組成部分,還是真正的無償的政府補助。比如新準則第五條規定:
企業從政府取得的經濟資源,如果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活動密切相關,且是企業商品或服務的對價或者是對價的組成部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等相關會計準則。
這是個非常重要的考點。雖然2017年才明確寫入政府補助的新準則,但是這個經濟實質的區分在審計實務中顯得非常重要,所以近幾年注會考試經常在此出題。
比如2014年注會考試的一道差錯更正的真題:
(1)20×3年12月,甲公司收到財政部門撥款2 000萬元,系對甲公司20×3年執行國家計劃內政策價差的補償。甲公司A商品售價為5萬元/臺,成本為2.5萬元/臺,但在納入國家計劃內政策體系后,甲公司對國家規定范圍內的用戶銷售A商品的售價為3萬元/臺,國家財政給予2萬元/臺的補貼。20×3年甲公司共銷售政策范圍內A商品1 000件。甲公司對該事項的會計處理如下(會計分錄中的金額單位為萬元,下同):
借:應收賬款 3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2 500
貸:庫存商品 2 500
借:銀行存款 2 000
貸:營業外收入 2 000
【答案】
(1)甲公司對事項(1)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該交易與企業銷售商品等日常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且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是企業商品對價的組成部分。所以差錯更正分錄為:
借:營業外收入 2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 000
新準則的主要變化第二點在于,與以往政府補助的相關損益都認為是非日常活動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新準則,需要區分相關補助是日?;顒舆€是非日?;顒?。如果是日常活動,計入其他收益或者沖減相關成本費用。如果是非日?;顒?,計入營業外收入。目前,教材上明確認為是計入營業外收入的就是因為企業自然災害受到損失政府給予的補助。
比如2017年注會會計教材例【11-26】:
乙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該企業的這種產品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際即征即退,2×16年1月,該企業實際繳納增值稅50萬元,實際退回10萬元,由于軟件企業即征即退增值稅屬于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補助,所以以企業實際收到退回的增值稅額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 000
貸:其他收益 100 000
舊準則下,貸方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新準則下,認為這個事項與日?;顒用芮邢嚓P,應該計入其他收益,而不是營業外收入。同樣,教材例【11-25】的最后三筆分錄的貸方,以及教材例【11-28】的分錄的貸方,舊準則下都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新準則下分別沖減管理費用和生產成本。
新準則的主要變化第三點在于,對于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新準則允許采用總額法或者凈額法進行會計處理。而舊準則下只有總額法,沒有凈額法供企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