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權的設立_CPA經濟法重難點問答
注冊會計師考試安排在三天進行,考試時間在2022年26-28日,注會經濟法科目備考,在抓住命題規律與方向之后,再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習計劃,做題就不在話下了。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考生關注的注會經濟法重難點問題,一起來看看吧!更多CPA經濟法重難點問題解答戳我查看>>>
■ 用益物權的設立
土地承包經營權 | (1)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2)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建設用地使用權 | (1)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2)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 |
居住權 | (1)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2)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
地役權 | (1)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2)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努力者無悔,即使沒有獲得成功,人生價值也在奮斗中得到了提升。以上就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用益物權的設立的相關內容。希望同學們在考試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績,預祝同學們順利通過注會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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