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
用自己的雙手去創造生活,用辛勤的汗水實現人生的夢想!為了讓大家更好的復習和鞏固所學的知識,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注會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內容導航】
《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
【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第一單元 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
【知識點】《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
《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
1.地域范圍
(1)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反壟斷法》。
(2)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反壟斷法》。
解釋:
對于《反壟斷法》適用的地域范圍,我國采用了“屬地原則+效果原則”。只要壟斷行為發生在境內,無論行為人是否為我國公民或者境內企業,肯定適用中國的《反壟斷法》,這就是屬地原則;如果壟斷行為發生在境外,但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無論行為人是否為我國公民或者境內企業,同樣適用中國的《反壟斷法》,這就是效果原則。
2.《反壟斷法》適用的主體和行為
(1)經營者
①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②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2)行業協會參與的壟斷行為
(3)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3.《反壟斷法》的適用除外
(1)知識產權的正當行使
經營者依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但是,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不可排除《反壟斷法》的適用。
(2)農業生產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
《反壟斷法》對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運輸、儲存等經營活動中實施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排除適用。
4.國有壟斷企業
對于鐵路、石油、電信、電網、煙草等重點行業,國家通過立法賦予國有企業以壟斷性經營權,但是,如果這些國有壟斷企業從事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或者從事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同樣應受《反壟斷法》的限制。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郭守杰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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