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重要知識點:主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報考科目過多,如果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圍,也只是降低了通關的可能性,得不償失。為了讓大家更好的復習和鞏固所學的知識,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注會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內容導航】
主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所屬章節】
第七章 證券法律制度——第二單元 主板上市公司
【知識點】主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主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1.發行對象
(1)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即認購并獲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資組織不超過35名。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3)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4)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
2.發行價格
(1)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
(2)定價基準日一般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
3.鎖定期
(1)18個月
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6個月
發行對象屬于上述情形之外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準批文后,按照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4.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股東大會決議
(1)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本次發行涉及關聯股東的,應當回避表決。關聯股東是指董事會決議已確定為本次發行對象的股東及其關聯人。
公開發行VS非公開發行
具體情形 | 公開發行 | 非公開發行 |
違規擔保 | 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 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不得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
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 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 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
審計報告的期限 | 最近3年及1期 | 最近1年及1期 |
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 不得公開發行 | 不得非公開發行,但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郭守杰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 ● ● ● ●
《輕一》精彩內容快來試讀,點擊試讀更多內容>>>
滑動圖片試讀輕一內容
2022年注會考試基礎階段備考資料推薦
全年學習計劃 | 2022年注會全年學習計劃!基礎階段備考正在進行中 |
教材變化解讀 | 郭守杰老師:2022年注會經濟法教材變化解讀及備考建議 |
名師課程免費聽 | 2022年注會新課開講!32位名師課程免費聽,趕快收藏! |
輕松過關?試讀 | 2022年注會《輕松過關?》系列圖書試讀來襲! |
筆記本可以幫助歸納總結重點難點,又滿足大家隨時記錄的訴求,大家可以選擇使用哦。小編希望同學們在考試中都可以拿到高分,預祝同學們注會考試都能順利通過!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