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重要知識點: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
2022年注會考試已經確定考試時間,就在八月份,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準備復習備考。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注會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熱點推薦:學習計劃 | 思維導圖 | 21年試題| 2022基礎班課程 | 輕松過關?熱賣
【內容導航】
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
【所屬章節】
第五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 有限合伙企業
【知識點】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
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
1.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1)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2)如合伙協議無約定,全體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務的共同執行人。
(3)合伙事務執行人若因自己的過錯造成合伙財產損失的,應向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負賠償責任。
2.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4.利潤分配
(1)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郭守杰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 ● ● ● ●
《輕一》精彩內容快來試讀,點擊試讀更多內容>>>
滑動圖片試讀輕一內容
2022年注會考試基礎階段備考資料推薦
全年學習計劃 | 2022年注會全年學習計劃!基礎階段備考正在進行中 |
教材變化解讀 | 郭守杰老師:2022年注會經濟法教材變化解讀及備考建議 |
名師課程免費聽 | 2022年注會新課開講!32位名師課程免費聽,趕快收藏! |
輕松過關?試讀 | 2022年注會《輕松過關?》系列圖書試讀來襲! |
注冊會計師考試分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在繳費時間內沒有繳費之前還是有調整考試科目的機會,大家要把握好時間哦。小編希望同學們在考試中都可以拿到高分,預祝同學們注會考試都能順利通過!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