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經濟法考前重點學習筆記——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2021年注冊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備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同學們有堅韌不拔的意志,遇到問題不要退縮,要迎難而上,把重點問題吃透才能提高成績。對外貿易法律制度是經濟法的重點,為了能夠讓同學們更好的學習此部分,為此小編整理了CPA經濟法考前重點學習筆記,快來和小編一起開始學習吧。更多CPA經濟法考前重點學習筆記戳我查看>>>
【重要知識點】
項目 |
內容 |
對外貿易經營者 |
1、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 2、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商務部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規(guī)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國營貿易 ①我國可以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實行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yè)務只能由經授權的企業(yè)經營,但國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允許部分數量的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yè)務由非授權企業(yè)經營。 ②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yè)的目錄,由商務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調整并公布。 ③判斷一個企業(yè)是不是國營貿易企業(yè),關鍵是看該企業(yè)是否在國際貿易中享有專營權或特許權,與該企業(yè)的所有制形式并無必然聯系。 |
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 |
1、部分自由進出口貨物→自動許可 2、限制進出口的貨物 數量限制的→配額管理;其他限制→許可證管理。 3、限制進出口的技術 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合同自許可證頒發(fā)之日起生效。 |
● 反傾銷VS反補貼VS保障措施
反傾銷 |
反補貼 |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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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主動立案調查 |
√ |
√ |
√ |
臨時措施 |
①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②要求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
征收臨時反補貼稅 |
提高關稅 |
臨時措施的期限 |
4個月+5個月 |
4個月/不得延長 |
200天 |
最終措施 |
反傾銷稅 |
反補貼稅 |
提高關稅、數量限制 |
最終措施的期限 |
5年/可適當延長 |
5年/可適當延長 |
4年/最長10年 |
決定機構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商務部 |
商務部提出建議和公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作出決定 |
以上就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的相關重要知識點。不讀書就沒有真正的學問,沒有也不可能有欣賞能力、文采和廣博的學問。注會考試時間為8月27日-29日,考生們要充分利用剩余的時間進行備考,爭取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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