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組織機構_2021年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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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黃潔洵老師基礎班
1.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在1年內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一定比例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該比例是( )。(2019年)
A.30%
B.70%
C.50%
D.60%
2.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的下列決議中,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有( )。(2016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決定利潤分配方案
C.對外提供擔保
D.增加注冊資本
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有權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的是( )。(2019年)
A.總經理
B.股東大會
C.董事會
D.監事會
4.甲有限責任公司未設董事會,股東乙為執行董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公司章程無特別規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職權有( )。(2017年)
A.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B.召集股東會會議
C.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D.決定聘任公司經理
5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董事會職權的是( )。(2015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C.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D.決定發行公司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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