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_2021年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
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如何備考才能提高學習效率?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這些高頻考點,你不可不看~通過考點精講+自測習題的形式,考生能夠準確掌握考試重點,大幅提高學習效率,千萬不要錯過哦!
可以上下滾動的圖片
—— 摘自黃潔洵老師基礎班
1.某普通合伙企業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債務由各合伙人平均承擔。現該合伙企業無力清償到期債務12萬元,甲向債權人清償了9萬元,乙向債權人清償了3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企業債務內部追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9年)
A.甲無權向丙或丁追償
B.甲可以向丁追償3萬元
C.甲可以向乙追償3萬元
D.甲可以向丙追償6萬元
2.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內出現特定情形時,合伙人可以退伙。這些情形有( )。(2019年)
A.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
B.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C.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D.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確定評估辦法的主體應當是( )。(2019年)
A.全體合伙人
B.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
C.法定評估機構
D.合伙企業登記機關
4.甲為普通合伙企業的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甲為清償其對合伙企業以外的第三人乙的20萬元個人債務,私自將合伙企業的一臺工程機械以25萬元的市價賣給善意第三人丙并交付。甲用所獲價款中的20萬元清償了對乙的債務,剩余5萬元被其揮霍一空。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8年)
A.合伙企業有權從丙處取回工程機械
B.乙應將20萬元款項直接返還給合伙企業
C.甲與丙的工程機械買賣合同不成立
D.合伙企業有權就企業所受損失向甲追償
5.某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甲擬對外轉讓其持有的合伙財產份額,合伙協議對于轉讓程序無特殊約定。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轉讓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8年、2016年)
A.須經全體合伙人2/3以上同意
B.須經甲以外的其他合伙人2/3以上同意
C.須經全體合伙人1/2以上同意
D.須經甲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按住圖片左右滑動
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已進入預習階段,自測習題不能少!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關,東奧PC端題庫重磅來襲,考生們可以通過題庫夯實基礎、不斷提升,海量習題,隨心練!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