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和留置權_2021年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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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郭守杰老師基礎班
1.甲向乙借款,為擔保債務履行,將一輛汽車出質給乙。乙不慎將汽車損壞。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3年)
A.甲有權拒絕歸還借款并要求乙賠償損失
B.甲有權要求解除質押合同
C.甲有權要求乙立即賠償損失,或者在借款到期時在損失賠償范圍內相應抵銷其對乙所負的債務
D.甲有權要求延期還款
2.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列權利出質時,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時設立的是( )。(2014年)
A.倉單
B.基金份額
C.應收賬款
D.股票
3.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物權變動中,以登記為變動要件的有( )。(2009年)
A.甲公司將一幅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給乙公司
B.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訂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設定地役權
C.甲公司將一架飛機的所有權轉讓給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將其繼承的房屋轉讓給丁,該房屋尚登記在其去世的父親名下
4.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權利中,可以設定在動產之上的有( )。(2019年)
A.抵押權
B.所有權
C.質押權
D.留置權
5.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權的是( )。(2011年)
A.甲為乙修理汽車,乙拒付修理費,待乙前來提車時,甲將該汽車扣留
B.甲為了迫使丙償還欠款,強行將丙的一輛汽車拉走
C.甲為丁有償保管某物,保管期滿,丁取走保管物卻未付保管費。于是,甲謊稱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誤,要求丁送回調換。待丁送回該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費
D.甲為了確保對戊的一項未到期債權能夠順利實現,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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