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_2021年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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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郭守杰老師基礎班
1.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特征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15年)
A.不能通過當事人的行為進行補正
B.其無效需以當事人主張為前提
C.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D.其無效須經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
2.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8年)
A.行為在撤銷前已經生效
B.撤銷權可由司法機關主動行使
C.撤銷權的行使不受時間限制
D.被撤銷行為在撤銷之前的效力不受影響
3.甲欠乙10萬元未還,乙索債時,甲對乙稱:若不免除債務,必以硫酸毀乙容貌,乙恐懼,遂表示免除其債務。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下列關于該債務免除行為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4年)
A.有效
B.無效
C.可撤銷
D.效力待定
4.甲向乙兜售毒品時,雖然提供了真實的毒品作為樣品,但實際交付的卻是面粉。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下列關于該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4年)
A.無效
B.可撤銷
C.有效
D.效力待定
5.甲為乙公司業務員,負責某小區的訂奶業務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區擺攤,更新訂奶戶并收取下月訂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從乙公司辭職。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區擺攤收取訂奶款,訂奶戶不知內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開出蓋有乙公司公章的訂奶款收據,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據代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3年)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應由乙公司向訂奶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再向甲追償
B.甲的行為構成狹義無權代理,應由甲向訂奶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甲的行為與乙公司無關,應由甲向訂奶戶承擔合同履行義務
D.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應由乙公司向訂奶戶承擔合同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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