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人轉讓自己的個人份額-2020年CPA經濟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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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外轉讓
根據《物權法》第101條的規(guī)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2.內部轉讓
按份共有人之間轉讓共有份額,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3.繼承或者遺贈
共有份額的權利主體因繼承、遺贈等原因發(fā)生變化時,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4.同等條件
《物權法》第101條所稱的“同等條件”,應當綜合共有份額的轉讓價格、價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確定。
5.優(yōu)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間
按份共有人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確定:
(1)轉讓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發(fā)出的包含同等條件內容的通知中載明行使期間的,以該期間為準;通知中未載明行使期間,或者載明的期間短于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的,為15日。
(2)轉讓人未通知的,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之日起15日。
(3)轉讓人未通知,且無法確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的,為共有份額權屬轉移之日起6個月。
6.數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的處理
兩個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且協(xié)商不成時,請求按照轉讓時各自份額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優(yōu)先購買權的不當行使
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轉讓其份額,其他按份共有人的請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未在規(guī)定的期間內主張優(yōu)先購買,或者雖主張優(yōu)先購買,但提出減少轉讓價款、增加轉讓人負擔等實質性變更要求;
(2)以其優(yōu)先購買權受到侵害為由,僅請求撤銷共有份額轉讓合同或者認定該合同無效。
【例題·單選題】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繼承一幅古董字畫,由甲保管。甲擅自將該畫以市場價出賣給丁并已交付,丁對該畫的共有權屬關系并不知情。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6年)
A.丁取得該畫的所有權,但須以乙和丙均追認為前提
B.無論乙和丙追認與否,丁均不能取得該畫的所有權
C.無論乙和丙追認與否,丁均可取得該畫的所有權
D.經乙和丙中一人追認,丁即可取得該畫的所有權
【答案】C
【解析】(1)如果乙、丙不追認,則甲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但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合理對價并完成交付)依法取得該畫的所有權;(2)如果乙、丙追認,則甲的行為轉為有權處分,則丁基于交付取得該畫的所有權。因此,無論乙和丙追認與否,丁均可取得該畫的所有權。
——以上注冊會計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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