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法律制度_CPA《經濟法》第五章考試重點與學習方法
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早已開始,考生們備考的如何呢?目前正處于基礎備考階段,考生們要利用這段時間多接觸教材,了解教材,針對知識點有效學習。為了幫助大家備考,小編整理了《經濟法》考試重點與學習方法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章節導航】
《經濟法》共十二章,以下為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內容介紹,本章共2個小節:
第一節:普通合伙企業(★★★)
第二節:有限合伙企業(★★)
重要考點: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匯總,通關必看!
【歷年考情】
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屬于重要章節,近10年考試客觀題、主觀題均有涉及,近幾年主要以客觀題為主,僅在2011年和2012年考查過案例分析題。分值在6分左右。
以下為本章的考點知識、各年度考題分布和近10年的平均分值。
(數據來源于最近10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
【學習攻略】
本章復習難度不大,復習本章需要5個小時左右??忌莆詹^分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的制度,本章重點考點:入伙和退伙、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合伙企業的財產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配合歷年真題復習,全面掌握知識點內容,堅決把這章內容全部掌握,做到一分不丟。
【相關真題】2019年單選題
某普通合伙企業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債務由各合伙人平均承擔?,F該合伙企業無力清償到期債務12萬元,甲向債權人清償了9萬元,乙向債權人清償了3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企業債務內部追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無權向丙或丁追償3萬元
B.甲可以向丁追償3萬元
C.甲可以向乙追償3萬元
D.甲可以向丙追償6萬元
【東奧答案】B
【東奧解析】如果某一合伙人實際支付的清償數額超過其依照既定比例所應承擔的數額,該合伙人有權就超過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應承擔數額的合伙人追償。本題中,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債務由各合伙人平均清償,即每人承擔3萬元,此時甲可以向丙或丁追償3萬元,不可以向乙再追償。
【知識點】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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