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制度_2020年注會《經濟法》答疑
生活中并非全是鮮花與掌聲,還有刺人的荊棘與嘲諷。小奧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的答疑,小伙伴快進來看看吧!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的下列事項中,不屬于公司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是( )。
A.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
B.股東大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的
C.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違反法律的
D.股東大會的會議表決方式違反公司章程的
正確答案:B
【提問】老師,不是選不屬于的嗎,為啥選B呢?
【答疑】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1.題目讓選的是不屬于可撤銷決議的是,B選項股東大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屬于無效決議,所以應當選擇B選項。
2.決議無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3.決議的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教育的目的,在使人們成為自主自治的人,而非受治于他人的人。小奧這里會繼續幫助大家,為大家更新注冊會計師考試答疑的!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