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需要點滴積累,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下面是東奧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大家快來看一看吧。

【提問】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要怎么區分啊?
【答疑】尊敬的學員,您好:
1、負擔行為是一個人相對于另一個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義務的法律行為(如捐助行為)。
2、處分行為是直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法律行為(如所有權拋棄)。
有志者,事竟成。備考2020年注會考試,考生必須勤奮,努力。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