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越來越近了,又到了每日知識點的分享時間,今天小編為同學們整理了注會經濟法公司合并的相關知識點,快來看吧!
【內容導航】
公司合并
【所屬章節】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1.法定合并的三大便利
法定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不需要經過清算程序,直接合并為一個公司的行為。《公司法》規定的法定合并程序為交易提供了三大便利:
(1)被消滅公司的債務轉移不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直接由合并后繼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立的公司承繼。
(2)被消滅公司的法人人格在合并完成后可以直接消滅,不需要經過清算程序。
(3)合并是公司行為,只要股東(大)會依法通過即可,不需要征求每一個股東的意見。
2.法定合并程序
(1)簽訂合并協議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合并決議
(4)通知債權人
(5)依法進行登記
【解釋1】法定合并不需要征得每一個股東的同意,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利益?《公司法》給了在股東(大)會上投了反對票的小股東一個“逃生的機會”:投反對票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解釋2】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合并知識點有許多需要同學們注意的地方,同學們要仔細理解,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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