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到基礎備考階段了,為了幫助同學們備考,小編整理了注會經濟法基礎班的相關知識點,快來看吧!
【內容導航】
買賣合同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交付的法律效力
1.所有權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孳息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3.風險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先占有后訂立買賣合同
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相關鏈接】簡易交付是指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先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在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變動效力。
以上內容是小編整理的注會經濟法買賣合同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力考生備考,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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