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人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到基礎備考階段了,考生們在基礎備考階段一定要打牢基礎,為了幫助同學們更好的備考,小編整理了注會經濟法基礎班的知識點,快來看吧!
【內容導航】
保證人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保證人
保證人
1.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但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以擔任保證人。
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3.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不得擔任保證人。
4.即便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主體,只要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就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以上內容是小編整理的注會經濟法保證人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力考生備考,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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