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行為物權變動_2019年注會經濟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駱駝雖然走得慢,但終能達到終點,堅持不懈的學習,一定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部分知識點,快來看吧。
【內容導航】
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所屬章節】
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登記生效
(1)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1)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注會經濟法需要考生們記憶的東西很多,因此考生們要將重要的知識點反復復習,這樣通過考試的概率才會更大。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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