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_2019年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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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甲公司開發一幢寫字樓,于2019年4月1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9年6月5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設定抵押向丙銀行借款1000萬元,雙方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F因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已經設立
B.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設立
C.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已經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
正確答案:B
【知識點】抵押權
答案解析: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問題】因為明知預告登記的情況下 還跟他做抵押,本身就不屬于不知情,所以有惡意串通嫌疑。
【答疑】辦理了預告登記,但乙公司不知情,說明乙沒有同意,甲把乙購買的樓房抵押給丙銀行,甲無權抵押,無權處分簽訂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不設立。
除了少見的天才,大多數人的聰明才智其實差不了太多。人的成就之所以不同,多半是心態的緣故。東奧預祝同學們順利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教務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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