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企業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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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債權委員會和債權人會議二者有什么區別嗎?
【回答】債權人會議是全體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進行權利自治的臨時機構。
債權人委員會是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期間的臨時組織:
(1)債權人委員會是否設立,由債權人會議根據需要確定(并非必設)。
(2)債權人會議決定設立債權人委員會的,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不得超過9人,由人民法院以書面決定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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