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答疑精選:民事法律行為和行為的區別
【東奧小編】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迎來新考季,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5注會考試《經濟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單項選擇題
下列法律行為中,須經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2012年)
A.甲免除乙對自己所負的債務
B.甲將一枚鉆石戒指贈與乙
C.甲授權乙以甲的名義購買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遺囑,將個人所有財產遺贈給乙
正確答案:B
知識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
答案解析:(1)選項A:債務免除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的意思表示應當向債務人作出,但無需取得債務人的同意;(2)選項C:代理權的授予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簽訂代理合同則為多方法律行為;(3)選項BD:遺囑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簽訂贈與合同屬于多方法律行為。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法律關系形成的原因包括事件和行為 (導論)
問題:1 行為就是民事行為么?
2,第二章所說的民事法律行為就是包括在 行為之中的合法行為 ,是和人的表意有關的是么?不合法的都不能成為 法律行為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 行為就是民事行為.
2,第二章所說的民事法律行為就是包括在 行為之中的合法行為 ,是和人的表意有關的,不合法的都不能成為法律行為。比如侵權行為屬于事實行為,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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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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