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的要素_2024注會戰略備考重點
2024年注會《戰略》第六章去年作為2023年教材的重編章節,在2023年的考試中考查了客觀題和簡答題,分值為3.75分。本章屬于一般性章節,主要為后續兩個章節做鋪墊,主要介紹風險與風險管理的相關概念及理論。在學習本章內容時,建議以理解為主、記憶為輔。
注會考試六科中《戰略》科目雖說是更側重于理解記憶的文科科目。但其在知識表達及答題敘述上依舊有一定的難度值。因此,作為包含在注會這樣含金量證書中的備考科目,考生切勿輕視《戰略》。把握科目重要考點,有助于抓住關鍵分值,順利通關。更多重點知識內容,點擊閱讀:2024年注會戰略《輕一》名師講義,備考重點匯總>>
【所屬章節】
第六章 風險與風險管理概述
第一節 風險的概念及風險的要素
【知 識 點】
風險的要素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早在1999年就出臺了公司治理原則,旨在幫助OECD成員國及非成員國政府評估和改善本國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和監管體系,為股票交易所、投資者、公司和其他在推進良好公司治理過程中發揮作用的機構提供指引和建議。
2015年《OECD公司治理原則》進行了第二次修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確保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的基礎
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應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進資源的高效配置,符合法治原則,并為有效的監督和執行提供支持。這一條主要是為監管當局制定本國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提供指引,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框架時,應當考慮其對整體經濟績效和市場完整性的影響,應建立在法律法規及其有效監督和實施的基礎上。不同管理機構之間應明確劃分監督、實施和執行方面的責任,證券交易所的監管應為有效的公司治理提供支持,同時應加強國際合作,確保公司治理框架的國際適用性。
2.股東權利公平待遇和關鍵所有權功能
投資人是否相信他們所提供的資本不會被企業管理者、董事會成員或有控制權的股東濫用或挪用,是資本市場發展和正常運行的一個關鍵因素。《OECD公司治理原則》支持公司治理框架應保護和促進股東行使權利,確保全體股東的平等待遇,包括少數股東和外資股東。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應保障全體股東均有機會獲得有效救濟。
3.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中介機構
隨著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資產規模和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額不斷增長,其參與公司治理的能力和利益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機構投資者應當披露與投資有關的公司治理及投票政策。在長而復雜的投資鏈條中,很多中介機構能對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情況產生影響,中介機構應按所有者的指示進行投票,并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證券交易所則應當發揮其監督職能,要求企業改善公司治理表現,幫助投資者獲取有效信息,從而促進市場資金的有效分配。
4.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個公司的競爭力和最終成功是眾多不同資源提供者聯合貢獻的結果。包括投資者、員工、債權人、客戶和供應商,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OECD公司治理原則》鼓勵公司應承認并尊重利益相關者的各項權利。利益相關者應有權定期及時地獲取履行其責任所需的信息,并有渠道與公司管理層進行反饋或溝通。當利益相關者權利受到侵害時,應有機會獲得有效救濟。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夠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強對公司治理的監管,也是股東得以在知情權基礎上行使股東權利的核心。股東和潛在投資者要求獲得定期、可靠、可比和足夠詳細的信息,以評估管理層是否盡職治理公司,并對估值、所有權和投票作出知情決策。因此,公司應確保及時準確地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事務,包括財務狀況、績效、所有權和公司的治理。
6.董事會的義務
董事會不僅制定公司戰略,也負責監控管理層績效表現,為股東創造回報。同時,董事會還需防范利益沖突,平衡各利益相關方對公司的要求,從而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董事會必須具備客觀、獨立的特點,以便有效履行其職責。董事會需公平對待股東,最大程度地維護股東權益。另外,董事會也應當重視并公平對待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包括員工、債權人、客戶、供應商和社區等。《OECD公司治理原則》認為有效的公司冶理框架應確保董事會對公司的戰略指導和對管理層的有效監督,確保董事會對公司和股東利益負責。
上文注會考試知識點內容根據的是田明老師關于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輕一基礎精講班》講義整理,田明老師2024年主講的注會C雙名師輕松過關?班課程正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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