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戰略》預習考點:公司治理的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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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第四章 戰略實施——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基礎設施
【知識點】公司治理的基礎設施
影響公司治理效率的因素不僅包括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和公司外部治理機制,還包括公司治理的基礎設施。公司治理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評價公司財務信息和治理水平的信用中介機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律法規、政府監管以及媒體和專業人士的輿論監督等。
(一)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包括公司證券發行前的披露和上市后的持續信息公開,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義務的強制性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內容的多樣性和信息披露時間的持續性等。
會計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表現在:
1.信息披露在內部治理結構中的監督作用。
2.信息披露在內部治理結構中的激勵作用。
3.信息披露在內部治理結構中的契約溝通作用。
4.信息披露有助于外部治理機制的有序運作。
(二)中介機構
信用中介機構需要保持足夠的獨立性,對公司披露的信息出具客觀公正的評估,為公司的利益相關者負責,避免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受到損害。主要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投資銀行和律師事務所等。
(三)法律法規
公司治理是以法治為基礎的,《公司法》、《銀行法》、《證券法》、《破產法》、《勞工法》等各部門法律均會對公司治理產生重大影響。
(四)政府監管
政府監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于:一是信息不對稱問題導致市場失靈,從而需要政府監管;二是由于法律的不完備性,需要通過政府監管加以彌補。
(五)媒體、專業人士的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的實施主體主要分為兩個層次,即公眾和媒體層次。公眾作為輿論監督的主體,是輿論話題的發現者和提供者。而媒體一方面是公眾輿論監督的實現途徑和輸出管道;另一方面也是輿論監督話題的發現者和供應者。可以說,媒體在輿論監督中負有雙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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