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司戰略》基礎考點:機構投資者的行動主義與公司治理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公司戰略》基礎考點:機構投資者的行動主義與公司治理。
【內容導航】:
(一)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的內涵
(二)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改善公司治理的方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第六章公司治理第二節投資者和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內容。
【知識點】:機構投資者的行動主義與公司治理
一般而言,公司所有者中的機構投資者希望獲得公司較為穩定的利潤分配,并不謀求控制公司的發展戰略與經營政策。考慮到行使所有權的成本和收益,早期的機構投資者一般很少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過程。這是導致公司出現代理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一)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的內涵
隨著公司股東中機構投資者規模的擴大,機構投資者的所有權不再被視作是被動的,而通過參與股東大會表決參與公司的管理,這就形成了機構投資者的行動主義,從而使公司治理變得更加有效。機構投資者的行動主義內涵包括:
1.機構投資者與所投資公司董事會舉行一對一的例會,即參與和對話過程。
2.機構投資者積極在股東大會中行使表決權。
3.機構投資者積極關注所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構成。
4.機構投資者聯合向公司管理層提出公司戰略和經營建議。
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的目的是影響所投資公司的未來發展,包括公司戰略、公司經營績效、公司兼并或轉讓戰略、非執行董事未能使管理層準確地遵守契約和承諾、內部控制失效、未能合理地遵守公司治理原則、不恰當的薪酬計劃、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等。
(二)機構投資者行動主義改善公司治理的方式
經濟合作組織(OECD)建議機構投資者應按以下方式改善公司治理:
1.機構投資者以受托人地位行使的表決權,應當披露他們涉及投資的全部公司治理和投票的策略,包括決定使用他們投票權的適當程序。
2.機構投資者以受托人地位行使投票權,應當披露如何應對影響其行使關鍵表決權的利益沖突情形。
3.在不濫用的情況下,大股東、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可以對有關股東的基本權利進行相互協商。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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