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可以代理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么
精選回答
稅務師不能代理稅務機關的行政職權:稅務師的職責是提供涉稅鑒證和涉稅服務,而非行使稅務機關的行政職權。稅務機關的行政職權是法定的,不可由其他機構或個人代為行使。
(一)稅務師的職業范圍
涉稅鑒證: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鑒證等。
涉稅服務:包括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等。
(二)稅務機關的法定職權
稅務機關是負責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國家機關,其法定職權包括但不限于:
稅收征收管理權:包括稅款征收權、稅務檢查權、行政處罰權等。
稅收法律法規解釋權: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解釋,以確保稅收政策的正確執行。
稅收執法權:依法對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維護稅收秩序。
(三)稅務師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獨立性:稅務師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士,其提供的服務是基于客戶委托和合同約定,與稅務機關無直接隸屬關系。
合作性:稅務師在執業過程中,需要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并與稅務機關保持溝通與合作,以確保服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稅務師不能代理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但可以協助納稅人履行稅收義務,并提供專業的稅務咨詢和籌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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