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實務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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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
(一)綜合所得征稅范圍的審核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二)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審核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收入額
(1)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收入額。
(2)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全年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全額+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80%+稿酬收入的56%
(3)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自2019年1月1日起,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2.專項扣除
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3.專項附加扣除
六個項目: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1)子女教育支出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扣除階段 | 年滿3周歲~博士研究生教育 |
扣除方式 | ①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②也可以選擇由父母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填報內容 | 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
留存備查資料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
(2)繼續教育支出:兩類繼續教育
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 | ①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②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③應當填報教育起止時間、教育階段等信息 |
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 | ①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②應當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準)時間等信息 ③應當留存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 |
(3)大病醫療支出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扣除方式 | ①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②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③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分別計算扣除額 |
填報內容 | 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稅人關系、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 |
留存備查資料 | 大病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 |
(4)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 | ①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②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③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填報內容 | 應當填報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
留存備查資料 | 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
(5)住房租金支出
①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a.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b.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②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③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④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⑤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⑥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資料。
(6)贍養老人支出
①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a.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b.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
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②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周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④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三)綜合所得的稅收征收管理
1.居民個人預扣預繳辦法
(1)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一般規定: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特殊規定(新增):
①當年新入職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等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
自2020年7月1日起,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提示】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②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提示】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傭金時,應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3)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①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②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按800元計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
③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④預扣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40%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預扣率。
⑤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率表
級數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2.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3.2020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新增)
(1)2020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2)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須辦理年度匯算:
①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全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②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③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3)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①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②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4)辦理方式(自主選擇)
①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②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③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5)辦理渠道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6)匯算清繳時間與納稅申報地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四)與綜合所得相關的其他規定
1.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的計算
(1)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1)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簡稱“股權激勵”),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并按規定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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