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_2021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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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六章 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知識點】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一、代理建賬建制的適用范圍
個體、私營業戶可自行建賬,也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代理建賬,具體范圍如下:
1.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私營經營業戶;
2.名為國有或集體實為個體、私營經營業戶;
3.個人租賃、承包經營企業。
對于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建賬標準的業戶,可自行建賬,也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代理建賬。
二、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要求
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新增】稅務師事務所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不能以稅務師個人名義進行代理記賬。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1.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3.省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1.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月銷售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1)【新增】納稅人月銷售額,是指個體工商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
新辦的個體工商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
(2)設置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并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三、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1.代建個體工商戶財務會計制度
(1)代建個體工商戶復式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為個體工商戶建立復式賬簿,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減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按月編制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報送主管財稅機關。
(2)代建個體工商戶簡易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代為建賬建制除設置簡易會計科目核算外,應按月編制應稅所得表,在辦理當期納稅申報時向主管財政、稅務機關報送。
2.準確履行納稅義務(舉例:個人所得稅)
(1)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
(3)成本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4)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5)稅金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除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6)損失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扣除。
個體工商戶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收回當期的收入。
(7)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8)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9)個體工商戶下列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①個人所得稅稅款;
②稅收滯納金;
③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④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⑤贊助支出;
⑥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⑦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10)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
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11)個體工商戶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四、代理記賬操作規范
1.代制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自制、外來)和記賬憑證兩種,稅務師代制會計憑證主要是在審核原始憑證的基礎上代制記賬憑證。
(1)審核原始憑證
稅務師代理記賬但不代客戶制作原始憑證,僅指導其正確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為了保證記賬憑證的真實合法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核原始憑證:
①原始憑證內容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②原始憑證取得的時效性與合法性。
(2)代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單獨填制,也可以按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若干原始憑證匯總填制。
①根據原始憑證簡要概括業務內容,填入“摘要”欄內;
②根據會計科目的內容正確編制會計分錄,做到賬戶對應關系清晰;
③將記賬憑證連續編排號碼并附列原始憑證,按月裝訂成冊。
2.代為編制會計賬簿
(1)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納稅單位的出納人員登記,稅務師負責審核有關憑證和登記內容,保證賬實相符。
(2)總分類賬一般應采用借、貸、余額三欄式的訂本賬。
(3)明細分類賬一般采用活頁式賬簿。
稅務師將上述賬簿登記編制完畢,還要進行對賬工作(賬證、賬賬、賬實),會計期末(月份、季度和年度終了時)進行結賬,確定本期收入、成本、費用和應稅所得。
3.代為編制會計報表
(1)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編報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
(2)設置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除設置簡易會計科目核算外,還要按月編報應稅所得表。
4.代理納稅申報
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應填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實行多退少補。
除個人所得稅外,同時代理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種的納稅申報。
5.代理納稅審查
稅務師代理納稅審查工作的重點是審查應稅所得表,幫助個體工商戶正確、完整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了解稅法或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而漏繳稅款。
才華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很鋒利的刀刃,若日久不用磨,也會生銹。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快一起努力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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