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評估、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信用管理_2021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
熬過不能選擇的時候,才能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一起來看看今天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的考點內容吧!
相關推薦:預習必看!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匯總
【內容導航】
納稅評估、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信用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 稅務管理概述
【知識點】納稅評估、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信用管理
納稅評估、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信用管理
六、納稅評估
1.納稅評估的概念
納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稅申請)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并采取進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為。
納稅評估工作主要由基層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負責,重點稅源和重大事項的納稅評估也可由上級稅務機關負責。
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原則上在納稅申報到期之后進行,評估的期限以納稅申報的稅款所屬當期為主,特殊情況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2.納稅評估主要工作內容
(1)設立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
(2)綜合運用各類對比分析方法篩選評估對象;
(3)對所篩選出的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
(4)對評估分析中發現的問題分別采取稅務約談、調查核實、處理處罰、提出管理建議、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等方法進行處理;
(5)維護更新稅源管理數據,為稅收宏觀分析和行業稅負監控提供基礎信息等。
3.納稅評估指標
指標類型 | 指標內容 | 備注 |
通用 分析指標 | 收入類、成本類、費用類、利潤類和資產類評估分析指標 | 納稅評估分析時,要綜合運用各類指標,并參照評估指標預警值進行配比分析 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
特定 分析指標 | 根據各個具體稅種及其相關因素所運用的各種指標 |
4.納稅評估的對象
(1)納稅評估的對象: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管理的所有納稅人及其應納所有稅種。
(2)重點評估分析對象:綜合審核對比分析中發現有問題或疑點的納稅人。
(3)重點分析對象:重點稅源戶、特殊行業的重點企業、稅負異常變化、長時間零稅負和負稅負申報、納稅信用等級低下、日常管理和稅務檢查中發現較多問題的納稅人。
5.納稅評估方法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戶責任開展,對同一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的納稅評估要相互結合、統一進行,避免多頭重復評估。
6.評估結果處理
(1)計算和填寫錯誤、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問題和無須立案查處的:提請納稅人自行改正。
(2)需要提請納稅人進行陳述說明、補充提供舉證資料等問題:約談納稅人。
稅務約談的對象主要是企業財務會計人員。納稅人可以委托具有執業資格的涉稅服務人員進行稅務約談。
(3)必須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的:實地調查核實。
(4)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嫌疑的:移交稅務稽查部門處理。
對稅源管理部門移交稽查部門處理的案件,稅務稽查部門要將處理結果定期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提示】對納稅評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作出評估分析報告,形成納稅評估工作底稿。納稅評估分析報告和納稅評估工作底稿是稅務機關內部資料,不發給納稅人,不作為行政復議和訴訟依據。
7.納稅評估工作管理
對重點稅源戶,要保證每年至少重點評估分析一次。
七、稅收風險管理(新增)
(一)稅收風險管理的概念
稅收風險管理,是指以最小的稅收成本代價降低稅收流失的一系列程序。
包括:1.目標確定;2.風險識別;3.風險評估;4.風險處理;5.風險評價和修正。
其中,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是最主要的環節。
【提示】稅收風險管理對不同風險程度的企業實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建立稅收風險預警系統,促進企業遵守稅法。
(二)稅收風險管理的內容
稅收風險管理的內容包括目標規劃、信息收集、風險識別、等級排序、任務統籌、風險應對、過程監控和評價反饋,以及通過評價成果應用于規劃目標的修訂校正等。
1.風險識別
建立覆蓋稅收征管全流程、各環節、各稅種、各行業風險識別指標體系、風險特征庫和分析模型等風險分析工具,確定風險管理的精準指向和具體對象。
2.風險分析及排序
建立風險納稅人庫,按納稅人歸集風險點,綜合評定納稅人的風險分值,并進行等級排序,確定每個納稅人的風險等級。
3.風險應對
采取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差異化應對手段;
低風險的服務提示、中等風險的納稅評估和高風險的稅務稽查等。
4.風險監控:全過程實施有效監控,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
八、納稅信用管理(新增)
(一)納稅信用管理的概念
納稅信用管理,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信息開展的采集、評價、確定、發布和應用等活動。
納稅人的納稅信用信息:
1.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
(1)基本信息;
(2)評價年度之前的納稅信用記錄;
(3)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2.稅務內部信息
(1)經常性指標信息:涉稅申報信息、稅(費)款繳納信息、發票與稅控器具信息、登記與賬簿信息等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經常產生的指標信息;
(2)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稅務檢查信息等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不經常產生的指標信息。
3.外部信息
(1)外部參考信息:評價年度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2)外部評價信息:從相關部門取得的影響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的指標信息。
【提示】《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8號)
(二)納稅信用評價
1.納稅信用評價方式
直接判級適用于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
(1)年度評價指標得分
①評價指標包括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評價信息;
②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③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
2.納稅信用級別設A、B、M、C、D五級。
(1)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
(2)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3)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4)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2)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3)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提示】目前營業稅已全面“營改增”,教材未做調整,此處老師根據教材講解。
(4)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1)存在逃避繳納稅款 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2)存在上述(1)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3)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5)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6)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7)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10)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提示】1.未發生上述(1)至(10)項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1)新設立企業。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企業。
2.因稅務檢查等發現納稅人以前評價年度存在直接判為D級情形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調整其相應評價年度納稅信用級別為D級,并記錄動態調整信息,該D級評價不保留至下一年度。
(三)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發布及應用
1.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
2.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
(四)納稅信用修復
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納稅信用積分評定后,如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1.納稅人發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且已補辦的。
2.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未構成犯罪,納稅信用級別被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處理結論明確的期限期滿后60日內足額繳納、補繳的。
3.納稅人履行相應法律義務并由稅務機關依法解除非正常戶狀態的。
【提示】納稅信用修復后納稅信用級別不再為D級的納稅人,其直接責任人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之前被關聯為D級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解除納稅信用D級關聯。
每一天都想放棄,但每一天又都堅持下來了。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快一起努力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