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每日考點:特殊經營行為
距離稅務師考試僅剩2天,小編建議大家在考前將重點內容再看一遍,讓知識在腦海中記的更扎實。為了幫助大家備考,小編整理了重要知識點為大家分享。
特殊經營行為
(一)兼營
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二)混合銷售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提示】上述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三)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
1.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憑購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價稅合計額)。
【提示】非初次購買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自行負擔。
2. 增值稅納稅人繳納的技術維護費: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稅務師考試終極之戰即將打響,考生們要在考前做好準備工作,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請及時打印,打印完的考生要檢查好考試必備物品,以免遺漏,預祝大家順利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