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大題: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對于經常出現錯誤的地方,考生一定要仔細留意,在稅務師考試前將同類型題再多做幾道,加深記憶。以下是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的簡答題,供大家練習。
【一般納稅人企業應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
某生產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2月企業發生的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業務如下:
(1)銷售自有廠房取得不含稅收入1541.3萬元。該廠房系2004年購入,購入原價1380萬元,目前已提折舊600萬元,企業選擇簡易辦法計稅。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設備,共取得銷售收入258.7萬元,其中A設備含稅銷售收入83.2萬元,B設備含稅銷售收入175.5萬元。A設備系2008年購入,購入時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為100萬元,目前已提折舊20萬元,該企業就該項業務未放棄減稅;B設備系2010年購入,購入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0萬元,目前已提折舊30萬元。
(3)將一輛舊小汽車自2018年2月1日起對外出租,按月收取不含稅月租金6萬元。
已知:當月可抵扣的進項稅額23.8萬元;銷售的上述固定資產,均仍有使用價值。
問題:
(1)計算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2)根據上述業務,作出相應的會計分錄。
【答案解析1】
①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銷售廠房應繳納增值稅=(1541.3-1380)×5%=8.07(萬元)
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過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已經抵扣過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銷售A設備應繳納增值稅=83.2÷(1+3%)×2%=1.62(萬元)
銷售B設備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75.5÷(1+17%)×17%=25.5(萬元)
③出租小汽車屬于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應繳納增值稅。出租小汽車的增值稅銷項稅額=6×17%=1.02(萬元)。
該企業當月應繳納增值稅=(25.5+1.02)-23.8+1.62+8.07=12.41(萬元)。
【答案解析2】
①銷售廠房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780
累計折舊 600
貸:固定資產——廠房 1380
借:銀行存款 1549.37
貸:固定資產清理 1541.3
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8.07
借:固定資產清理 761.3
貸:資產處置損益 761.3
②銷售A設備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80
累計折舊 20
貸:固定資產——A設備 100
借:銀行存款 83.2
貸:固定資產清理 81.58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1.62
借:固定資產清理 1.58
貸:資產處置損益 1.58
③銷售B設備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170
累計折舊 30
貸:固定資產——B設備 200
借:銀行存款 175.5
貸:固定資產清理 1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
借:資產處置損益 2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
④出租小汽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7.02
貸:其他業務收入 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
滴水穿石,鐵杵磨針。只要擁有恒心和毅力,任何事情都可以完成。稅務師考試備考即將結束,考生們要堅持住,勝利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