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應納稅所得額的審核(3)
2018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綜合性較強,與其他科目之間也緊密結合。考生學習的時候注意各知識點相互貫通,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接受捐贈收入
其他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審核3
應納稅所得額的審核3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1)企業提供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2)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稅法收入 | 會計核算 | 增值稅 | 申報表(A類) |
銷售貨物收入 | 營業收入 | √ | 第1行 |
勞務收入 | 營業收入 | √ | 第1行 |
轉讓財產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 | 第11行 |
投資收益 | 第9行 | ||
股息、紅利等 | 投資收益 | × | 第9行 |
權益性投資收益 | |||
利息收入 | 營業收入 | √ | 第1行 |
財務費用 | 第6行 | ||
租金收入 | 營業收入 | √ | 第1行 |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 營業收入 | √ | 第1行 |
接受捐贈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 | 第11行 |
其他收入 | — | — | — |
小編會持續更新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考生們平時備考時要培養綜合分析能力,掌握知識框架,順利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