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掌握好學習進度和把握好復習規律,有針對性的學習稅務師考試的每一個科目。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的預習考點,跟上備考進度,掌握全程備考。
【內容導航】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九章 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一般納稅人計算本月應納增值稅額采用購進扣稅法: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一般納稅人同時兼營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的經營活動時,當期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增值稅額=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本期可抵減的增值稅額
審核重點:一是銷項稅額計算是否正確;二是進項稅額的抵扣是否符合規定。
(一)銷項稅額計算的審核
銷項稅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和銷售服務、勞務,按照銷售額和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其計算方法為: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或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如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等)。
1. 銷售額=價款+價外收入
(1)價外收入視為含增值稅的收入,必須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
(2)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例題1·單選題】稅務師審核某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生產企業納稅情況時,發現企業在銷售應稅消費品時,除了收取價款外,還向購貨方收取了其他費用,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費用中不應并入應稅銷售額中計稅的是( )。(2016年回憶版)
A.將承運部門開具的運費發票轉交給購買方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代墊運費
B.因采用新的包裝材料而向購買方收取的包裝費
C.因物價上漲,銷貨方向購買方收取的差價補貼
D.購貨方違約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
【答案】A
【解析】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選項C)、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選項D)、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選項B)、優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選項A屬于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不計入銷售額。
2. 銷售額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①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
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3)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4)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找出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的正確方向,有針對性的積極備戰。獲取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匯總,為實現自己的考試目標努力奮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