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內容(2)
積極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為順利通過考試應提早進入到學習階段,為自己預留出充分的備考時間。東奧小編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可以認真學習其中的知識點內容。
【內容導航】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內容(2)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七章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內容(2)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內容(2)
(8)“銷項稅額”專欄(貸方),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提示】退回銷售貨物應沖減的銷項稅額,只能在貸方用紅字登記。
(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貸方),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提示】
(1)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其所用外購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需做轉出處理。
(2)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改變用途,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用途,需做進項稅額轉出。
(3)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出口應稅服務的適用免抵退稅方法計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應做進項稅額轉出。
(10)“出口退稅”專欄(貸方),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
在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中,為了節省學習時間,提升備考效率,應以科學性、適合自己的方式學習。獲取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匯總,堅持到底就會獲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