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2018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11月10日和11日,還有近10個月的備考學習時間,考生應合理規劃報考科目和學習計劃。
【內容導航】
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一章導論
【知識點】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涉稅服務的法律關系
階段 | 內容 | |
涉稅服務關系的確立 | 涉稅服務關系確立的前提 | (1)委托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2)受托涉稅服務機構及專業人員必須具有一定資格 (3)稅務師承辦業務必須由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統一受理 (4)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書 |
確立程序及形式 |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第二階段:委托代理協議書簽約階段 | |
涉稅服務關系的變更 | 1.委托代理項目發生變化的 2.稅務師發生變化的 3.由于客觀原因,需要延長完成協議時間的 【提示】上述內容的變化必須修訂委托代理協議書,并經過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稅務師共同簽章后生效 |
涉稅服務關系的終止 | 自然終止 |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 |
人為終止 |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 |
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
【例題·單選題】下列情形中,屬于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以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是( )。
A.稅務師發生變化
B.稅務師未按照協議要求提供服務
C.客觀原因導致委托代理內容發生變化
D.稅務師事務所代理人變更
【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1)涉稅服務執業人員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例題·單選題】關于涉稅服務關系終止的說法,錯誤的是( )。
A.稅務師沒有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欲終止代理行為,應與受托方協商并經過受托方同意后終止
B.在代理期限內委托方被法院宣告破產,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C.在代理期限內委托人提供虛假資料造成代理判斷錯誤,稅務師事務所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D.委托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答案】A
【解析】稅務師未按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涉稅服務實務前期的知識較為基礎,主要介紹各種規則制度等,在學習時應注重理解,同時也可以加快學習進度,提高學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