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涉稅服務的法律責任
2018年稅務師預習階段的學習強度不高,正適合考生適應學習狀態,調整學習方法,也可以參考東奧老師備考建議進行學習。
【內容導航】
涉稅服務的法律責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一章導論
【知識點】涉稅服務的法律責任
涉稅服務的法律責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責任
委托方違反涉稅服務協議的規定,致使稅務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涉稅服務協議,由此而產生法律后果的,納稅人除了按規定承擔本身應承擔的稅收法律責任外,還應按規定向受托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責任
1.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的規定,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提示】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出具虛假涉稅文書,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3.根據《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對稅務師的處罰 | 情形 |
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稅務師簽字權;逾期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應當向社會公告 | ①執業期間買賣委托人股票、債券的 |
②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或者收費的 | |
③泄露委托人商業秘密的 | |
④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 | |
⑤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 |
⑥在一個會計年度內違反《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2次以上的 | |
對稅務師事務所的處罰 | 情形 |
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向社會公告: | ①未按照《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承辦相關業務的 |
②未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義務而收費的 | |
③未按照財務會計制度核算,內部管理混亂的 | |
④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 |
⑤采取夸大宣傳、詆毀同行、以低于成本價收費等不正當方式承接業務的 | |
⑥允許他人以本所名義承接相關業務的 |
(三)對屬于共同法律責任的處理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例題·多選題】關于稅務代理法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稅務師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發現后三年內不得對外行使稅務師簽字權
B.委托方違反代理協議、提供虛假賬簿資料導致稅務師代理的納稅申報被認定為偷稅,委托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C.稅務師在代理納稅申報時由于政策理解錯誤導致納稅人少繳稅款的,應由稅務師事務所補繳稅款、滯納金,并對其處以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D.稅務師未按合同履行代理義務而造成納稅人少繳稅款的,納稅人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答案】B
【解析】選項A: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稅務師簽字權;逾期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應當向社會公告。選項C: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選項D:納稅人應補繳稅款和滯納金。
【例題·簡答題】某省國家稅務局擬在2016年8月-10月對超市增值稅繳納情況進行專項稽查,根據計劃部署,要求各個相關企業于2016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稅務師事務所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及補繳稅款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報所在縣(或市)稅務稽查局。
2016年4月17日某縣綜合超市的相關人員找到誠信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稅務師王某,要求對綜合超市的增值稅繳納情況進行代理檢查,出具增值稅納稅情況鑒證報告,并代為撰寫向縣稅務稽查局的自查報告,同時表示此項業務的報酬可以不通過稅務師事務所而直接付給王某個人。
按照稅務師執業的有關要求簽訂協議后,王某及其輔助人員于2016年4月22日對綜合超市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審核,發現該超市存在虛開農產品收購憑證問題,且數額巨大,超市負責人要求王某在鑒證報告和自查報告中對上述事項不予反映。
問題:
(1)王某能否代綜合超市撰寫向縣稅務稽查局的自查報告?為什么?
(2)此項業務王某個人能否收款?并簡述理由。
(3)對綜合超市虛開農產品收購憑證問題,王某在執業時應如何處理?
【答案及解析】
(1)王某可以代綜合超市撰寫自查報告,這屬于稅務師執業范圍中非涉稅鑒證業務。
(2)王某個人不可以收款,稅務師執業應該由稅務師事務所委派,個人不得承接業務。
(3)委托人示意稅務師作不實報告或者不當證明,稅務師應當拒絕出具報告,并勸告其停止違法活動,否則稅務師事務所可單方終止代理協議。
涉稅服務實務是稅務師五個科目中唯一會涉及到簡答題的科目,需要考生在做練習題是多加注意,熟練掌握其解答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