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知識點:申報和繳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知識點:申報和繳納。
【內容導航】:
(一)扣繳義務人
(二)自行申報納稅的范圍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三節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的內容。
【基礎考點】:申報和繳納
(一)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以取得應稅所得的個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二)自行申報納稅的范圍: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11項所得的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但是不包含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稅法規定的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以及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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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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