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務代理實務》之其他應稅所得審核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務代理實務》之其他應稅所得審核
多項選擇題
關于個人取得下列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B.在校學生因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C.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D.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E.個人接受無償贈與的房屋,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選項B: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的應稅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免稅;選項D:自2010年10月1日起,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選項E: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學員提問】
A.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老師,取得分紅依據時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實際收到分紅還要不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要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稅。
量化資產,是指如果原所在的企業原來是集體所有制,后來進行股份制改造,作為企業的一員,自然會得到一些企業的股份,然而這些股份不能以現金的方式發給企業員工,而是把企業的所有資產,如地皮、廠房、設備等,劃分成股,分配給每名職工的資產。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資產,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例如,某集體所有制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資本劃分為1億股,每股1元,在冊職工每人取得1萬份,可以作為依據參與企業分紅,兩年后個人擁有的股份可以轉讓。職工個人取得僅作為分紅依據的量化資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年后企業分紅,每股分配0.1元,獲得股利職工個人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兩年后一些職工轉讓自己擁有的股份,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取得量化資產
1、對職工個人以股分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的,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個人所得稅。
2、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量化資產的投資收益
3、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稅。
三、量化資產的轉讓
4、職工個人的量化資產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減去減去成本(原取得時的費用支出+轉讓時的費用支出),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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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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